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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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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9-03-12 19:42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小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查中课题组了解到,现阶段农村食品安全主要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第一,超过半数的受访农民普遍担忧三类食品安全风险。分别有62.69%、55.91%、51.38%受访农民表示对食品生产与经营中不当或违规使用添加剂与非法使用违禁化学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所诱发的食品安全风险比较担忧与非常担忧,受访农民的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64.19%,比2012年仅提高了0.39%,五年来并未有明显的提高。调查结果还显示,与过去状况相比较,28.20%的受访农民认为食品安全情况变差了或有所变差,且28.1%的受访农民对未来的食品安全很没有信心或信心不足。因此,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满意度的任务艰巨。

第二,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在农村食品市场上较为普遍。调查发现,64.19%的受访农民表示曾遭遇遇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而且接近10%的受访农民经常购买到问题食品。进一步细化分析,5.98%、47.42%、42.31%、32.62%、24.67%的受访农民购买食品时遭遇过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没有标签或标签不完整、包装损坏过的不卫生食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等问题食品。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所涉及的主要食品种类是方便食品、糕点、饼干、冷冻饮品、饮料、酒、薯类和膨化食品等。

第三,肉禽副食品、乳制品和蛋类食品、蔬菜水果等的安全性备受置疑。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水平日趋提升,食品需求结构逐步优化,主食米面等食用粮食需求不断减少,而对肉禽、蔬果、蛋奶等副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但近年来由于禽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逐渐引起了农村消费者的严重关切。调查显示,在食品种类上,82.51%的受访农民表示对农村食品市场上主食米面的安全性表示基本放心与比较放心,但分别有47.61%、42..94%、32.15%的受访农民对农村食品市场上的肉禽副食品、乳制品和蛋类食品、蔬菜水果的安全性表示怀疑。

第四,农民的食品消费习惯与维权意识亟待提高。调查显示,分别有59.18%、45.44%的受访农民购买食品不主动索要发票、在购买包装食品时并不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分别有51.33%、41.98%的受访农民主要通过价格高低、食品外观是否新鲜来判断食品的质量安全。61.98%的受访农民认为食品安全状况是其选择食品购买场所的最主要理由,而且认为大型超市与食品专卖店的食品安全性比较高,但受收入限制,仍然有19.57%的受访农民购买食品时以小商小贩、流动摊点作为主要场所。而当遇到问题食品时,仅有17.59%的受访农民选择投诉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第五,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环境比较复杂。分别有72.45%、63.13%、45.20%的受访农民表示,自己获得食品安全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电视、互联网与微信、亲朋好友,且有44.95%的受访农民认为,各种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非常影响或比较大的影响其食品安全信心。虽然目前农村食品广告市场秩序较以往有所改善,但虚假的食品广告仍然五花八门,容易误导广大农村食品消费者。而在发达的信息条件下,自由、开放的互联网与社交媒体大量传播食品安全谣言,农民面对食品谣言往往难以甄别真伪,往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严重干扰了科学素养有限的广大农民对食品安全的理性认识。

二、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的建议。新时代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必须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战略,把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纳入农村社会治理的总体布局,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科学治理的原则,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性好转,有效解决农村与城市间食品安全质量供给不平衡、满足农村美好生活对食品质量安全新需求的主要路径。现阶段当务之急是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以充实力量为关键深化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对农村乡镇而言,市场监管所必须全面贯彻中央的要求,始终以食品安全监督为第一任务不动摇,并且以刚性的制度来保障。各地应该从乡镇监管所监管对象的实际出发,统一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专业人员配备的刚性标准,确保有足够力量有效地履行职责。针对欠发达地区乡镇监管所监管人员到岗率不高,人员严重不足的客观状况,可创新政策有侧重地鼓励乡镇监管所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聘用编外人员等,或适当放宽招考条件,建立招聘“绿色通道”,也可以考虑推动实施如“订单定向招聘大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项目”,“招聘特岗监管人员到基层监管所服务项目”等,以充实加强乡镇监管所的监管力量。

第二,以提高治理能力为核心提升技术保障能力。以县为单位,通盘考虑,逐步解决与改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取证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办公条件等基本条件,尤其是优先满足地域范围大乡镇或多民族居住乡镇的基本条件。统一规划,加强财政投入,以乡镇农村大型农贸市场等为重点,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尽可能地完善检验检测食品技术支撑体系,努力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的手段,打通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形成监管技术力量的倍增效应。

第三,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构建城乡间协同监管机制。把农村食品市场纳入区域食品安全的随机抽查体系之中,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随机抽查体系,逐步在农村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保证农村食品市场抽查监管力度。重点抽查肉禽副食品、乳制品和蛋类食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与微生物等指标的检测。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或其他不合格食品,城市监管部门要普遍建立并实施实行严格的封存、召回、销毁与追责制度,在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上山下乡”流入广大农村。基于农村食品市场交易形式复杂的客观实际,农业管理部门要立足于农产品生产源头强化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规范农产品交易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捷的农村食品流通网,防范具有安全风险的农产品进入城市。

第四,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为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村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具有政府所不具备的乡村治理的自主性与多样性,而且能够借助于乡规民约弥补农村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应该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新时代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有效途径。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与完善鼓励农民食品安全的举报奖励制度,构建统一管理的农民投诉举报的机制,形成书信、电话、网络与上门举报相结合的举报方法。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措施,支持城市媒体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并建立与媒体事前执法沟通和事后处理结果通报机制,推动媒体和舆论形成共同参与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格局。

第五,以严格执法为重点形成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法治环境。协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力量,统筹配置城市与农村间的执法力量,依法打击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重点依法打击影响大、涉及面广、具有共性的团伙性、链条性特征明显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及婴幼儿与中小学生食品的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在农村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中违规使用添加剂与非法使用违禁化学品、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中施用剧毒农药案件等,确保《食品安全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在农村实际执行中的严肃性,确保不走样,尤其是努力铲除地方保护主义,有效消除人情风气。必须建立严格的县乡层次食品广告审批制度,追究对审批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媒体责任人,严厉依法打击农村广告市场上的虚假违法的食品广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治理农村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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